为帮助学生梳理和总结自己的成长历程,实现全面发展、健康成才,根据未来技术学院《在本科生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2023-2024学年,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2023级本科生。因病、因事休学或停学超过一个学期的学生不参加测评。
测评材料时间范围:2023-2024学年测评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测评方式和标准
(一)主观评价
主观评价包含自我评价和师生评价,主观评价围绕理想信念、身心素质、文化底蕴、规范养成、自主学习、创新能力、领军素养、实践能力、自我发展等核心素养进行。评价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6月24日。
1.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学生根据各班级下发的问卷链接如实填写。
2.班级民主评议
学院2023级本科生原则上需集体线下召开班会开展民主评议。班级内各成员需按照学生工作、学习、日常表现等对各自班级同学分别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A”的同学不超过各班级成员的20%,评价结果为“B”的同学不超过各班级成员的30%,填写完成后由班长、各寝室负责人监督汇总,打印后形成总体排序表,并由班级所有学生签字确认,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6月24日17:00前由班长提交评议结果至辅导员处。
3.教师评价
导师、辅导员老师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对全体学生进行评价。
(二)客观评价
客观评价包含基础能力测评、创新能力测评和多元素质测评三部分,评价形式均为分数计算。
1.基础能力测评(占比70%)
2023-2024学年全部一考成绩发布后,学生根据大一学年《基础能力核心课程清单》选择不少于21学分的课程,除清单中的课程,政治类必修课程直接计入成绩,不需选择。学生通过问卷进行课程选择并签字确认。由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进行成绩计算,7月10日前公布成绩计算结果。
2023级大一学年拟纳入综合评价的基础能力核心课程清单如下表所示,共计27.5学分,参与测评的自选课程不少于21学分(政治类必修课直接计入成绩)。
序号 | 类别 | 课程名 | 学分 |
1 | 数学类 | 工科数学分析基础1 | 5 |
2 | 工科数学分析基础2 | 6 |
3 | 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 | 3.5 |
4 | 矩阵与数值分析 | 3 |
5 | 物理类 | 大学物理A1 | 3.5 |
6 | 编程基础类 | 人工智能程序设计 | 2.5 |
7 | C语言与数据结构 | 4 |
2.创新能力测评(占比10%)
创新能力测评包含学科竞赛与科研论文,根据《科技创新类/综合素质类推荐竞赛列表及个人竞赛成绩评价方法》进行赋分。申请该项测评的学生请将个人在测评时间范围所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证书、参赛证明、官方公示、期刊原文等)、成果申报表电子版于7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赋分。
3.多元素质测评(占比20%)
多元素质测评包含思想道德、国际化素养、实践锻炼、文化传承、社会工作参与等方面,依据《未来技术学院学生成长积分制》的相关办法进行赋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计算此项分数,于7月5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此项分数。
(三)成长答辩
成长答辩初审采用视频函评的方式进行,围绕一年的成长变化、卓越发展的方向、成长故事进行自我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频要求声音、人像清晰,使用腾讯会议进行录制,尽量不要有环境音的干扰,请严格按照视频范例的形式进行录制,不需要配乐,不允许过度美化、包装,如发现过度包装的情况则取消测评资格。学生于7月14日17:00前将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
根据初审结果公布进入终审名单,成长答辩终审拟定于9月4日进行。根据成长答辩的结果同时产生学院“未来卓越之星”,结果排序作为超高额奖学金、高额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参考依据,作为学校综合性荣誉称号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2023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工作组下设资格审核组、评价审核组和监督保障组,其中资格审核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评价审核组由学育导师、辅导员、朋辈导师、党员组成,监督保障组由党委办公室专干和综合办公室专干组成。
组长:孙智妍
副组长:郭艳卿
综合审核组成员:张萌、桑晓彤
评价审核组成员:张锦山、袁誉侨、吴家和、刘洋、陈雨潼、刘宁、杨睿哲、杨争妍、李万里、徐欣然
监督保障组:汪君平、李红、张韵涵
四、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是衡量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途径,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各项荣誉评选、入党考察、评奖评优、优秀典型推荐的主要参考依据,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学生不具备各项评奖评优的推荐资格,原则上获得荣誉和奖学金的同学,其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在评审单位的前50%。学生不论是否具有参评奖学金、奖励的资格与意愿,原则上均应参加测评;
2. 在测评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生可以在申诉期反馈至2023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3.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测评过程中提交的各项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学年测评资格同时按照《大学生手册》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联系人:张锦山、吴家和
材料提交邮箱:futurexsgz@163.com
未来技术学院2023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班级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docx
附件2:创新能力测评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3:未来技术学院关于在本科生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docx
附件4:未来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申诉处理单.docx